出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实性证明材料

2020-02-04 15:24

出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实性证明
 
企业需提交材料:
(1)国际商事证明申请表
(2)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机构出具的公告/证明
(3)海陆空相关延运、延飞、取消等通知/证明
(4)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等
(5)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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