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贸促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2019-01-08 16:28

 
 
为了推动我会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接受社会监督,我会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市贸促会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贸促会的主要信息。
1、贸促会领导、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2、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4、其他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会主要采取网上公开。
网址为:www.ccpitxingtai.cn 。
此外本会还将通过报纸、媒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本会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四)查询方法
公众可以在政务信息查阅场所、设施查阅贸促会公开信息。还可以从市政务门户网站“邢台贸促”上,通过政务公开信息栏目查询,或使用信息索引检索、全文检索方式获取自己需要的贸促会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会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本会申请获取。本会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室;办公地址:市新华南路408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0319-3887318,传真号码:0319-3887328,电子邮件:xtsmchbgs@126.com;邮编:0540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联系电话:0319-3887318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的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会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务
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书面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会公开办代为填写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会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会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本会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
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会将全部处理完后统一答复。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工作,是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我会要切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解读、回应与舆论引导工作。要严格履行审查手续。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应在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正式答复后一个月内在我会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并做到长期公开。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会不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政务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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