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贸促会 2020年政务公开
2021-02-01 17:27
邢台市贸促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邢台市贸促会办公室联系(地址:邢台市新华南路408号,电话:3887328 传真:3887318,电子邮箱:xtsmch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认真进行工作安排部署,以服务办证窗口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化,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贸促工作实际,对会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调整,将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细化,责任到科室到人,全面细化落实信息公开各项任务。
(二)抓好政务公开。市贸促会属群团组织,无基层下属单位,主要任务是开展促进本地区与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的活动。一是主动公开。2020年我会发布规范性文件11份,通过会网站累计发布信息58条;政策解读发布3条;网站用户总访问量达到7324次。二是2020年我会没有需要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三是我会没有承担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重点工作)和2020年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工作事项。四是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五是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
(三)专门设置“信息公开”栏目。我会没有开设新媒体。按照国办、省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会已于3月25日前设定“信息公开”栏目,规范了内容设置,按照要求完成了信息公开平台升级改版工作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1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会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如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全面;在政务公开的推进力度上,在队伍的建设上还有不小差距;公开信息的质量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六、改进情况
2021年,市贸促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全面落实新《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完善制度流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宣传用好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在规定的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充分利用好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提高办事透明度,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三是督促落实,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门户网站的日常保密监督管理,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信息公开审查,不断提高答复的专业化、法治化水平,防范政治风险和法律风险。
四是抓好新《条例》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开展好对新《条例》的学习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邢台市贸促会
2021年1月29日
本文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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