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开程序

2019-02-08 16:59

申请公开程序:
1、受理登记。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市贸促会通过当面、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填写《邢台市贸促会信息公开申请表》,市贸促会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受理。
2、办理答复。对申请以市贸促会名义制发的文件、会议纪要、应急管理类政务信息,由市贸促会信息公开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填报《邢台市贸促会依申请公开运转审批笺》,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后报市贸促会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公开的,由市贸促会信息公开办公室和相关科室负责提供所申请文件复印件,市贸促会信息公开办公室书面答复申请人;不同意公开的,相关科室提出不公开理由并拟定答复意见,市贸促会信息公开办公室书面答复申请人。
3、咨询审核。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由市贸促会组织专家对答复意见进行审核,报市贸促会主要负责人审定后,由市贸促会信息公开办公室书面答复申请人。
4、资料存档。市贸促会信息公开办公室对原始申请资料、审核签批、答复意见、申请人签收等统一进行登记、编号、存档。
答复时限:
1、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告知申请人后,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并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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